北安市纪委监委 “四个更加”促进执纪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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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821 更新时间:2018年08月20日16:40:26 打印此页 关闭

北安市纪委监委 “四个更加”促进执纪审查

北安市纪委监委通过“四个更加”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行“六大纪律”,立案审查数同比去年上升98.1%,执纪审查工作成效显著。

线索管理更加严密。制定《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办法》,对受理的全部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和分办,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线索流转各环节都有人员签字,保证留痕可查。确保问题线索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实效化。

“四种形态”占比更加合理。截止到目前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82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同比去年上升304.6%,“第二种形态”同比去年上升180.6%,“第三种形态”同比去年上升125%,呈现出由“管少数党员”向“管全体党员”、“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转变的积极变化。

协调机制更加有效。落实反腐败协调机制,健全违纪违法犯罪案件和案件线索通报、移送渠道,严格执行问题线索移送内容、时限和程序要求。对给予党员干部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的案件进行大起底、大排查,收到较好的效果。

制度建设更加规范。建立监督执纪每月26日检查制度,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建立健全《执纪审查安全工作制度》、《审查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16项工作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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