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典型案例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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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364 更新时间:2020年02月15日09:06:35 打印此页 关闭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迅速行动,共克时艰,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政治意识不强,不守纪律、不严格履职。现将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的3起案例通报如下:

1、通北镇新民村党员陈士和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操办丧事问题。130日,在省、市指挥部己发布丧事从俭办理,不安排宴请,严禁组织聚集活动的情况下,陈士和在母亲葬礼结束后违规安排30余人在两个饭店进行宴请活动。经北安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士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给予监管不力的新民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陈洪刚党内警告处分。

2、二井镇自和村侯家屯屯长苏志勇在疫情防控期间履职不到位问题。21210时许,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督查督导组在二井镇自和村侯家屯开展检查时发现,有村民在202国道溜达,负责巡逻管控的侯家屯屯长苏志勇在工作期间不认真履职,未对村民进行劝阻。同日1430分许,检查时发现苏志勇脱岗。针对上述问题,市纪委监委对侯家屯屯长苏志勇、二井镇自和村党支部书记闫忠杰给予批评教育,在全市通报。

3、先锋水库维护站职工任竹林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交通管制问题。261050分,任竹林违反疫情防控期间交通管制规定,私自驾驶机动车上道,故意遮挡号牌,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市监委决定给予任竹林政务记过处分。

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上述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清疫情防控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严格贯彻落实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强化担当、履职尽责,克服盲目乐观和侥幸心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下一步,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中共北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北安市监察委员会

                           20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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