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
2019年,按照中央纪委全会部署要求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工作安排,委机关第七、八、十监督检查室和第十四审查调查室的同志组成专题调研组,分别到四川、云南、甘肃、湖南4省7州2市贫困地区,围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调研。
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调研显示,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恪尽职守、尽锐出战,深度贫困地区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面貌上发生了巨大变化,在加强党的领导、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方面发生了积极变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专项治理工作呈现出责任不断压实、力量不断下沉、监督不断聚焦、措施不断加强、效果不断提升的良好态势。
抓专项治理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不断增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密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上下功夫,真正从政治和大局上,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巩固拓展专项治理,往深里抓、往实里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取12条具体措施,做到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陕西省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回头看”,切实肃清扶贫领域相关腐败案件的恶劣影响;贵州省纪委监委建立领导定点联系乡村、包案包联制度,加强专项治理工作调研督导。
项治理扎实落实到基层。为更加精准有效发现问题线索,各地推动监督力量下沉,延伸到扶贫工作一线。四川省纪委开展“阳光问廉”,把群众反映线索、媒体直播曝光、纪委调查问责贯通起来;云南省纪委监委对全省计划脱贫出列的贫困县开展专项巡视;湖南省纪委监委建立“互联网+监督”平台,对扶贫资金和村级收入开支进行全方位监督;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纪委监委成立多个专项督查组,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办理结果不定期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多轮次督查。
加强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监督,推动立行立改。重庆市专门在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下设整改监督专项小组,既督进度、督落实,又查责任、查作风,对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巡视反馈意见中见人见事的具体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有整改任务的区直单位、设区市和部分县进行监督检查;青海省纪委监委会同组织、扶贫部门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举一反三、精准施策,有针对性地解决本地区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四川省纪委监委对喜德县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治理工作经验研究总结深化,并大面积推广。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纪委监委针对修建宗教场所违法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在全州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接受贫困户捐款问题专项治理。
保持惩治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四川省纪委监委把专项清理扶贫领域工程项目建设、扶贫重点资金发放情况作为重点,着力治理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在问题线索清零、查处案件办结、监察工作拓展等方面重点发力,强化专项治理成效。西藏自治区和陕西省纪委监委对发现问题少、查办案件少、处置宽松软的地市和县(区)纪委书记进行约谈。
坚持标本兼治,积极推进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在查处问题的同时,深挖案件暴露出的思想教育、权力规范、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漏洞盲点,督促有关党委政府、职能部门深入整改,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重庆市纪委监委在违纪违法人员所在单位或村组开展面对面“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甘肃、新疆等地纪委监委向扶贫办、住建厅、民政厅等相关单位党组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结合不同类型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根源,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总体形势分析
从调研了解的情况看,深度贫困地区当前脱贫攻坚的总体进展符合预期,但形势仍然严峻紧迫,呈现“四个并存”的特点。
成效卓著与任务越来越艰巨并存。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党委政府以超常规举措推进脱贫攻坚,取得卓著成效。同时,深度贫困地区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一些地区贫困程度深、贫困发生率高、基础条件差、致贫原因复杂,民族、宗教、维稳、国防等问题交织,是脱贫攻坚战的“硬骨头”,仍然需要采取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有效的举措、更加有力的工作。
脱贫攻坚的千载难逢发展机遇与深度贫困地区深层次致贫原因短期难以消除带来的畏难、懈怠情绪并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是深度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的重要历史性机遇。同时,一些贫困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脱贫攻坚除了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还要面对控辍保学、禁毒防艾、计划生育、移风易俗、维护稳定等相关突出问题。面对问题相互交织、解决难度大的困难局面,一些贫困地区的基层干部表现出复杂的心理情绪,既有对党中央重视、地方大力支持、资金投放相对集中、最终政策兜底的盲目乐观,又有自然条件有限、精准脱贫时间紧头绪多任务重的畏难情绪。
资金集中、项目集中、干部集中、工作集中与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跟不上的现状并存。“四个集中”是深度贫困地区如期脱贫的重要保证,但要转化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指数,提升脱贫攻坚的质效,还存在诸多短板和薄弱环节。一些地方扶贫举措以2020年为限,对2020年后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思考不深、谋划不够,个别地方对脱贫攻坚任务紧迫性、艰巨性认识还不足。
查处整治力度不断加大与基层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并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从严要求、绝不姑息。但调研也发现,扶贫项目资金具有政策性强、管理部门多、使用链条长、涉及面广、项目分布散、监管难度大等特点,特别是在“三区三州”地区项目、资金管理方式还比较简单粗放,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存在屡禁不止的现象。
专项治理工作中显现的一些问题
脱贫攻坚越往后力度越大,政策措施更加密集。从调研情况看,专项治理工作离党中央的要求、广大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决不能有盲目乐观、停一停歇一歇的想法。
工作统筹方面。有的地方专项治理“专”的氛围不浓,甚至将专项治理混同于日常工作。如,有的地方纪委常委会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之后,没有系统听取过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没有系统研究部署如何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没有形成千斤重担人人挑的局面。有的地方对专项治理缺乏整套的思路和打法,上下一般粗,一些工作通过会议布置安排任务多,实地调研督导、解剖麻雀少。有的地方将专项治理的担子压在一两个室身上,推动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有的地方党委政府、职能部门认为专项治理就是纪委监委的事,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不够。
监督执纪方面。调研发现,虽然通过专项整治查办案件总量大幅提升,但不同地区进展不平衡,有的查办力度时紧时松,有的案件 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不明显。有的地方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人员不够,查办县级以下干部尤其是镇村干部多,查办县级以上或县直部门的干部少;查办向贫困群众发放资金过程中截留挪用的“微腐败”案件多,查办县乡一级工程项目案件少。有的精准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不够,对贫困村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研究考虑不够,综合运用纪法、教育、经济手段处置问题的能力不足,存在案件处理畸轻畸重、简单泛化等问题。有的基层纪委习惯坐等群众举报、线索上门,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手段欠缺。
以案促改方面。有的地方纪委监委只注重加大“惩”的力度,不注重“治”的方法,重办案、轻整改,发通报多,深入分析、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少,缺乏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意识。有的纪委监委举一反三能力不强,没有及时将个案暴露出的普遍性问题突出出来进行专项整治。有的地方纪委监委查办案件后,虽然也作出纪检监察建议、召开警示教育会等安排,但存在避重就轻、简单应付等现象。
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方面。有的基层干部存庸懒散慢现象,个别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甚至对本县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不明、底数不清。有的地方巡视整改尚有不到位之处,对专项巡视整改的监督力度不够,对巡视整改情况掌握不全面,工作不深入。有的地方开展工作没有实地调研,盲目开工埋藏隐患,最终影响工作进度。有的干部简单机械落实工作任务,不经调查分析就盲目制定标准下发落实要求。
深化专项治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深入检视问题的基础上,以立行立改的工作态度、以高质量的工作要求,推动专项治理进一步走深走实,为打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和作风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要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从脱贫攻坚是中国共产党政党性质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大的制度优势、是改变传统中国贫困落后面貌的千秋功业、是党中央对全国人民庄严承诺的高度,深刻认识和严肃对待脱贫攻坚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抓住脱贫攻坚重点难点,紧盯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对责任不落实、政策不落实、工作不落实影响任务完成的坚决问责。
精准实施监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深度贫困地区纪委监委要找准职责定位,聚集主责主业,采取措施督促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在脱贫攻坚中履职尽责。一是开展惠民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盯住发放管理的关键环节,完善监督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开展专项治理、履行监督责任,要冲着专项资金和工程项目去,资金和项目到哪里,管理和监督工作就一定要跟到哪里。三是抓以案促改强化监督,要深度剖析扶贫领域腐败案件,查找潜藏背后的深层次问题,从体制机制上补齐短板,从警示教育上固本培元,增强扶贫领域监督工作实效性。
紧盯工作重点特点,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脱贫攻坚后半程时间更紧、任务更重,更要发挥好专项治理保障作用,让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见效。一是要善于汇总分析和切实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各级纪委监委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从访谈和调研中掌握民意、了解干部作风动向,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正面激励与反面教育相结合等举措去发现和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二是加大精准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力度。专项治理要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查处案件必须精准聚焦到脱贫攻坚项目审批、资金发放等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三是查处扶贫领域案件要精准运用好“四种形态”。深度贫困地区县乡纪委要充分考虑地区特性和村干部特点,坚持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善于权衡利弊、把握政策,确保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四是要防止问责泛化。问责要聚焦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聚焦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有典型意义的案件,既要坚决防止凑数式的问责,又要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保护基层干部投身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专题调研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