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明纪律要求狠刹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升学宴”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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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820 更新时间:2020年07月14日10:33:40 打印此页 关闭

北安市纪委监委紧盯中高考结束后这一重要时间节点不放松,打好纪律约束“组合拳”,明确整治四风“红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相关要求,严防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升学宴”,狠刹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升学宴”不正之风。

北安市纪委监委在高考前向全市各党(工)委、党组、市直各部门下发《关于严禁公职人员操办“升学宴”的通知》,重申严禁党员和公职人员以任何方式、任何名义为子女升学举办“升学宴”;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除扶持资助贫困学生外)为入学新生送红包、物品、有价证券及支付相关费用;严禁动用公车送子女入学,用公款报销子女入学的差旅费;严禁党员和公职人员违反疫情防控有关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规定,违规参与“升学宴”活动等相关要求,并在北安市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发布,扩大宣传覆盖面。公布电话和网络举报方式,在全市开展“严禁党员公职人员违规摆设学子宴”问题专项举报。通过签订承诺书的形式,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的纪律意识,杜绝侥幸心理。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填报《高考学生家长登记表》,逐人登记备案,由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统一汇总,摸清底数。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提前介入、提前预警、及时跟进的工作原则,明确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好《关于严禁公职人员操办“升学宴”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全市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与市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局、统计局四家单位召开第二次工作例会,对相关党员和公职人员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要求各单位将《登记表》、《承诺书》在报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同时再报送派驻组一份,确保底数清晰;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利用微信群传达通知精神,被监督的卫生健康系统和医疗保障系统接到通知后迅速行动,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落实有关要求;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已与驻在单位相关党员和公职人员签订《登记表》《承诺书》各28份。

北安市纪委监委将加大明查暗访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无视纪律规定,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同时严格责任追究,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还要追究其所在单位的领导责任和党组织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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