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含北安)
日前,黑河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北安市原工商局局长戴立臣违规核销招待费问题。2015年1月,戴立臣在本单位机构改革前,授意下属以购买粮油日杂以及文教用品等名义虚开发票25张,经其签批后入账核销套取资金2.5万元,用于突击清还陈欠公务接待餐费。2020年5月,戴立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孙吴县卧牛河乡政府办公室主任邓广义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6月9日晚,邓广义酒后驾驶卧牛河乡政府公共服务中心的公务用车到公园游玩,并导致车辆坠河,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7月,邓广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车辆维修费用由其个人承担。爱辉区幸福乡新生活村党支部原书记郭凤清等人违规核销招待费、滥发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7年,郭凤清担任新生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决定用村集体资金支付村招待费1.8万元;以电话费、用车补助和施工监督补助等名义,为本人和村两委成员李海舟等4人违规发放补贴共计9.7万元。2020年6月,郭凤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海舟等4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嫩江市新民林场原书记、场长马胜海违规发放电话费补助问题。2014年5月、2015年7月,经马胜海决定,新民林场在森林防火工作期间以每人600元的标准,向包括单位班子成员在内的25人发放电话费补助共计1.5万元。2019年11月,马胜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