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北安市公安局党工委 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阶段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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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9939 更新时间:2020年11月13日11:05:16 打印此页 关闭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0629日至8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北安市公安局党工委开展了专项巡察。825日,巡察组就巡察情况向公安党工委进行了专题反馈。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为切实抓好各项整改落实工作,经公安党工委研究决定,自826日起至1030日,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行动。截止930日,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工作阶段性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目标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公安党工委以“狠抓四个落实”,确保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地落实。一是在思想认识上狠抓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意见反馈会议结束后,91日,公安党工委组织召开党工委会议,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再传达再学习,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明确此次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局长负总责、班子成员牵头督办、基层所队主要领导直接负责的工作体系,切实将党政班子成员和基层领导干部的思想统一到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中来。二是在组织领导上狠抓落实。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督察、政工、办公室等部门人员组建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办公室,组织政工、刑侦、户政、法制等相关警种成立专项整改推进组,全面推进各项问题整改工作的迅速开展。三是在整改措施上狠抓落实。研究制定了《北安市公安局党工委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问题清单》、《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任务清单》、《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清单》及《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帐》。结合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细化到每个警种,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在工作责任上狠抓落实。整改工作期间,各战线局领导及整改工作办公室不定期深入各基层单位,全程督导检查巡察整改工作,坚决做到整改责任全承担、问题整改全到位。

二、整改立制并举,确保巡察问题整改扎实到位

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逐条逐项明确整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限期。

(一)在“政治站位不高,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0910日,北安市公安局组织召开党工委中心组会议,下发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书记张庆伟在全省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习方案,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张庆伟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同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全面领会讲话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的精髓要义,坚决克服“表面化、形式化”现象,坚持“学以致用”,把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到我市公安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

2)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推进“线索清仓”工作。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力度,着力落实省公安厅“六清”行动,全面梳理排查各类线索案件。截止目前,北安市公安局共接收摸排各类案件线索261件,现已全部查结;上级督办涉黑涉恶在逃人员已全部抓获,全部黑恶线索均已移送起诉,完成“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任务目标。

二是加大“打财断血”力度。针对涉恶案件全力推进“黑财清底”行动,严格区分合法财产和非法财产,强化“打财断血”,全面查清涉案人员资产情况,深挖利益链条,确保黑财追缴到位,全力瓦解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三是发挥行业监管作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对案件侦办过程中发现的行业部门监管漏洞,主动向行业监管部门发出公安提示函30余件,堵塞漏洞,清除黑恶违法犯罪滋生的土壤。进一步整治黑恶问题多发行业,紧盯传统行业的粗放管理问题、资源行业的非法垄断问题、娱乐行业的藏污纳垢问题、新兴行业的野蛮生长问题,推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等机制建设,坚决杜绝“有证难管、无证不管”现象,努力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3)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力度。采取通过微信朋友圈、录制反诈知识视频、制作反诈宣传标语等形式,组织民警走上街头、走进社区、学校、商场等人员密集的场所进行宣传,向群众发放防骗手册,有效提高广大群众的防骗意识。

二是加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侦办力度。接到群众报案后,由刑警大队负责立即对涉案账号进行止付操作,尽量挽回受害人损失。同时,组织专人开展信息研判,并通过公安部电信诈骗侦办平台进行比对碰撞,为案件侦破提供技术支撑。对已掌握线索的,成立工作专班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三是加强打击战果收集上报工作。抽调专人负责,对打击战果及时开展收集汇总上报工作,严防战果流失。

2.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完善了《北安市公安局党工委议事制度》、《北安市公安局“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北安市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坚决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原则。

二是严格工作流程。严格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工作程序,实行集体决策机制,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充分讨论,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集体表决。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选人用人的各项规定,严格选人用人制度,认真按照组织程序,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流程。

三是强化财务管理。努力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能力素质,积极与审计、财政部门对接学习,对于一般性经费支出严格依规,认真审核把关,及时报财政主管股室;对于大额资金支出在单位班子会议通过后逐级呈报政府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按流程认真履行。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加强党的理论知识学习不深、不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工委重要议事日程,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机制,由政工部门牵头结合党建、绩效等检查评比,对各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健全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北安市公安局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进一步明确学习时间,规范学习内容,严明学习纪律,定期抽查、通报学习情况,坚决杜绝学习记录内容杂乱无章,集中学习、自学内容不清晰、笔记不实、别人代写学习笔记现象再次发生。

2)关于“应用网络新媒体积极正面引导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和完善网络舆情应对机制。制定了《北安市公安局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北安市公安局网络舆情安全响应预案》、《北安市公安局涉警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将舆情应急处置程序化、规范化,确保舆情工作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二是强化网络舆情监控引导。按照“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确保稳定”的原则,及时关注网络敏感信息,对网络舆情开展正面引导。

三是加强网络政治学习。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平台优势,组织全体民警、辅警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全面提升政治理论素养。政工部门每半月在工作微信群内下发温馨提示,定期对学习效果不理想的单位进行通报。

(二)在“党建工作弱化,组织工作开展不扎实”方面

1.关于“基层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2020928日,在全局党工委扩大会议上,张玉波局长要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对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新深刻认识,全面落实基层党支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夯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党建工作纳入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北安市公安局党建工作制度》,把党建工作摆上党工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将党建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责任人,不断拓展和丰富党建内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建活动,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三是加大监督指导工作力度。政工监督部门紧紧围绕局党工委部署的重点工作,结合教育整顿活动,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帮助各支部健全完善各项党建工作及档案材料,充分发挥好基层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2)关于“三会一课”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下发的《北安市公安局党建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基层各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等相关内容,增强全体党员党性意识。组织25个基层党支部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开展党建工作自查活动,细化整改措施,做到立整立改。加强全局党务干部有关换届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党支部换届工作程序,对巡察中发现的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出现的问题的党支部书记及相关人员进行组织谈话。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学习。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学习理解,深刻领会民主生活会不仅是查摆问题、正视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种有效手段,也是不断深化党性认识、强化党风建设的现实需要。

二是切实发挥查摆剖析整改作用。进一步强调“领导干部发言材料须亲自撰写,交主要领导审阅”的规定,真正理解“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目的,从思想上、作风上、政治上查找自身问题,认真剖析自己,大胆向形式主义、文本主义开刀,并扎实做好整改。结合以往民主生活会组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具体要求和内容,严格对照规定的会议程序开好民主生活会,确保民主生活会高质量、有成效。

三是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专题研讨、征求意见、谈心交心和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工作,把巡察发现的问题作为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点。

2)关于“基层组织生活不认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举办了基层党支部书记参加的培训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针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党内组织生活各项制度、程序、内容、记录进行培训,进一步规范基层组织生活。各基层党支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充分发挥组织生活批评与自我批评作用,从自身找问题、抓整改、促提升,实现“红脸出汗”的效果。

3.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费没有按时收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各党支部学习党费收缴相关知识,并在应知应会手册中专门列出学习内容。

二是严格落实党费收缴、管理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党费收缴制度,明确党费收缴标准,确保党费收缴工作按时、准确。

三是建立党员交纳党费工作台账,各党支部根据党员应交纳党费和实际交纳党费明细,按时限上缴局党工委,并做好登记。

四是规范组织关系转接等相关程序,规范党员党籍管理。党员工作岗位变动的,要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防止出现“口袋党员”、“失联党员”。

2)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把发展党员工作做为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压实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新党员质量。

二是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政工部门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帮助参训学员端正入党动机,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素质。

三是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指导。政工部门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发展党员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在“纪律观念淡薄,违纪违法问题仍然较多”方面

1.关于“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学习。组织学习全面从严治党相关规定,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强化主体责任落实。918日至920日,组织局领导班子和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收听收看了全省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政治轮训视频专题培训。

二是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增强党员民警遵纪守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是强化监督反馈。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管,强化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每个季度对队伍情况发现问题进行一次总结,提出建议,提交党工委作为研究党风廉政工作的课题,并下达工作要求。

2.关于“内控监督管理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教育管理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开展加强队伍管理相关党规警纪的学习,定期开展“以案明纪”的警示教育活动,提高民警自律意识。918日,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集中收听收看省纪检委宣传处长讲警示教育课,观看闫子忠、白晓明等人警示教育片。925日,组织全体警务人员学习省厅督察通报,要求各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和自检自查,举一反三,警示教育队伍。

2)关于“日常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对发现的着装不整齐、上班迟到、工作期间玩游戏的问题,当场予以指出,立即整改,并下发督察通报予以通报批评;对庆华派出所所长予以提醒谈话。

二是树立大督察理念。积极发挥督察、审计监督工作合力,突出抓好日常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护短。91日、4日、5日,政委张文升带领督察大队工作人员对局办公楼民(辅)警着装、内务管理、工作纪律以及夜间巡逻防控、疫情卡点执勤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914日,督察大队会同治安大队工作人员,对我市各中小学校园门前护学岗执勤情况及校警工作、学校警务室内设备配置情况开展了现场督察。针对检查情况,下发督察通报2期。

3)关于“问题整改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树立“大督察”工作理念,把日常监督检查与动态管理有机结合,着力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质效,随时根据上级的专项部署及要求及时制定督察计划并同时开展专项督察,有成果,见成效,有记载,图文并茂。

3.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提高财务人员审核能力,规范审核程序,坚决杜绝白条入账、报销手续不完备等问题。

二是在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一般性经费支付,必须有真实合法的正式发票(杜绝白条子),印章齐全,填制报销凭据后,由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字,经财务审核、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付款。

三是关于差旅费核销,必须填写出差审批表,并且填写公出事由、出差人员信息,省内由主管局长审批,省外由局长审批,返回后半月内按审批程序及时报销。

四是关于特别办案费要严格履行正规审批程序,原始票据由办案人员、单位负责人、主管局长、局长审批签字,经财务部门和分管财务领导审核后予以报销,确保审批审核过程严密规范。

(四)在“履职尽责不到位,服务群众有差距”问题方面

1.关于“推进警务创新招法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建立打防管控的综合治理机制不健全,经常性打击、集中打击和专项整治结合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组织警力加大街面巡逻密度,采用定点巡逻与步行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时对街面进行巡逻防控,加强大型商场、火车站、步行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巡逻力度,大幅度提高街面见警率。对治安复杂区域,场所集中的重点部位,全面排查整治危及到群众安全的“小隐患”。

二是实行校园高峰岗制度。针对学校放学的重点时段、主要途经路段,提高巡逻密度和频次,在中午、晚间学校放学时间安排警力在学校门口执勤,严格落实学校周边“高峰勤务”。

三是强化早市等重点部位巡逻防控。每日在早6时至早8时,安排警力对早市进行巡逻防控,震慑犯罪。

四是完善快速反应机制。以“一、三、五”分钟快速反应机制为核心,迅速赶往现场处理警情。

2.关于“群众‘办事难’情况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便民措施宣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内部宣传措施。进一步加大便民措施和户口政策宣传力度,对城区派出所及通北分局、赵光分局的电子查询机统一维护并更新了电子查询机内容。城区派出所统一组织制作办理户口、居民证、居住证流程板公示上墙,让群众更加直观的了解优化后的各项办事流程。

二是加强“面对面”宣传。在做好内部宣传的同时,组织派出所民警以“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为契机开展入户走访,向居民发放宣传单,广泛宣传公安机关户口政策和便民措施。近日,又印发了《“平安龙江”手机APP身份证丢失和申领业务》宣传单和公安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治安管理便民利企15项措施》和《黑龙江省公安机关优化发展环境便民利企三十条》便民措施,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2)关于“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提高群众满意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各派出所推行“我代办”服务,即办理户口审批所填写的表格都由内勤民警在人口信息网上打印代为填写,不需要居民手工填写。户政部门又重新制定5种派出所办理户口常用表格,使派出所服务群众工作更加规范和便利。

制定下发了《关于严密户口薄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加强对户口簿使用发放管理,并制定了《派出所户口薄使用情况登记表》,要求无论是否收费都要做好使用登记,在办理丢失、损坏补办收取户口薄工本费时必须按要求开具收据,并对发票实行统一管理。

3)关于“加强‘放管服’改革”问题的整改情况

虽该问题出现责任不在基层交管部门,但我局交警大队主要领导亲自与省厅综合处科技部门多次汇报,由金融系统省级工程师相互对接,及时排除网络故障,力争每条信息及时更新解锁,遇有特殊情况,当事人持银行缴款凭证的,申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手工对账,尽全力保证车辆检验不逾期。

3.关于“行政执法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文书卷宗不标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单位的执法办案质量,充分发挥基层法制员的工作职责,法制部门会同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工作人员于202098日至10日,对刑侦、经侦、治安、经保、禁毒五个业务大队历年办理的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及网上巡查,并对基层各单位法制员及民警进行面对面的业务指导。

2)关于“档案审批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优化营商环境,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从20183月起,户口审批都在网上审批,不需群众手持审批表由派出所批完后再到市局户政审批,都由公安内网上传审批,因此,会出现审批表上未加盖专用章现象。

三、立足公安实际,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突出一个“严”字,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如期完成在下一阶段整改工作中,公安党工委将立足公安实际,坚决从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端正态度,明确措施、狠抓落实,确保第一巡察组各项反馈意见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确保在整改时限内完成各项巡察整改工作任务。

二是突出一个“实”字,全力推进巡察整改措施的落实。针对巡察组反馈问题,认真剖析问题存在根源,落实落靠各项整改工作措施,压紧压实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抓到底”的整改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一步到位。

三是突出一个“促”字,以巡察整改成果推进公安工作跨越发展。把问题整改贯穿各项工作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落实“一岗双责”相结合,与改进工作作风相结合,与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相结合,与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以问题的整改落实,堵塞队伍管理漏洞,夯实打击犯罪决心,锻造过硬公安铁军,全面促进公安工作能力和队伍建设水平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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