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纪委监委关于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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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132 更新时间:2020年12月26日19:47:02 打印此页 关闭

目前,我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为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持续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现将4起疫情防控期间党员、公职人员违规违纪问题通报如下:

1、二井镇政府工作人员唐宇超在疫情防控期间未经批准私自返回问题。

唐宇超违反北疫指发〔2020〕11号文件规定,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已对全市防疫期间工作人员作出禁止返回北安的明确要求下,不服从单位要求,2月11日从海南三亚出发,12日晚返回北安,给北安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不利影响。2020年2月17日,市纪委对唐宇超予以诫勉谈话。

2、北安监狱十二监区监区长于立欣在疫情防控期间未经批准,擅自召回异地干警返城问题。

    2月14日,于立欣违反北疫指发〔2020〕11号文件规定,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在牡丹江的民警李义召回北安市,2020年2月18日,北安监狱给予于立欣单位内部通报批评。

3、市水务局水保站职工卢宁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相关规定问题。

2月10日,绿海家园一期4号楼业主卢宁到小区物业办公室办理通行证的过程中与工作人员发生了言语冲突,几次口出脏话,工作人员在与物业经理多次沟通后为其办理了通行证,随后,卢宁从衣服兜里掏出若干张通行证炫耀,并再次口出脏话。2月15日,卢宁不遵守《北安市区域内实行交通管制的通知》规定,在没有车辆临时通行证的情况下驾驶无牌照轿车出入绿海家园小区。2月16日,卢宁不遵守《北安市加强社区居民管理的通告》相关规定,持非绿海家园物业发放的居民临时通行证出入该小区。被公安机关训诫,并予以拘留(受疫情影响,暂缓执行)10日、罚款500元处罚。被交警部门给予罚款1700元、记12分处罚。2020年2月18日,市纪委给予卢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城郊乡向前村党总支书记、主任于彬在疫情防控期间履职不到位问题。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向前村村民代志民等4人聚众玩扑克,被公安机关处罚。于彬履行疫情防控职责不力,管控工作不到位。2020年2月18日,市纪委给予于彬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问题反映出我市个别党员、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不强、作风不严不实,遵纪守法意识淡薄,影响了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全市广大党员、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清疫情防控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严格贯彻落实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遵规守纪,强化担当,履职尽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中共北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北安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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