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纪委监委关于10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报(含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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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5654 更新时间:2020年12月27日10:24:09 打印此页 关闭

2018年以来,黑河各级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指导思想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10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通报如下:

1.北安市北岗街道办事处北新社区书记顾宝娟乱收费问题。

  2016年,顾宝娟未经请示擅自向辖区居民收取冰雪费1.46万元,用于居民区清理冰雪1.44万元,剩余200元。2018年5月,北安市纪委给予顾宝娟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2.北安市二井镇建革村党总支书记赵中权、委员刘丙林、村会计吴占国违规低价发包本村鱼池问题。

2015年,建革村在没有召开村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议,也没有进行公开的情况下,将本村鱼池低价发包。2018年8月,北安市纪委给予赵中权党内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刘丙林、吴占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嫩江县霍龙门乡霍龙门沟村原村委会主任王维贤、村会计臧磊全私自发包村集体土地问题。

2016年4月,王维贤与臧磊全商量在没有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没有公开采取竞价承包的情况下,私自将北岗屯的85垧机动地承包给了秦某。2018年1月,嫩江县霍龙门乡纪委给予王维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臧磊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嫩江县公安局海江派出所原所长田文彬、民警单景武违规收费的问题。

2017年11月,田文彬伙同单景武,违规将换发户口簿工本费标准从7元/本提高到10元/本,共计收费4.4万余元,且未将此款上交及入账,直接用于偿还海江派出所2015年至2018年个人垫付的电费、办公费、招待费、补助等费用。2018年10月,嫩江县监委给予田文彬政务降级处分,给予单景武政务警告处分。

5.五大连池市兴隆乡兴隆村妇女主任赵芳违规耕种土地未向村集体缴纳承包费的问题。

2016年,赵芳违规耕种土地8.7亩,且16年未向村集体缴纳承包费,给村集体经济造成损失。2018年3月,五大连池市纪委给予赵芳党内警告处分。

6.五大连池市兴隆乡兴隆村原党支部书记赵贤违规为其亲属分土地问题。

20022月,赵贤违规为其亲属分土地8.7,且未向集体缴纳承包费,给村集体经济造成损失。2018年3月,五大连池市纪委给予赵贤党内警告处分。

7.孙吴县腰屯乡协振村党支部书记吴秀刚为群众办事吃拿卡要问题。

2015年,吴秀刚利用职务便利为村民史某某女儿补办新农合参保手续时,向某某索要0.5万元。2018年5月,孙吴县纪委给予吴秀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逊克县奇克镇靠山村村主任李厚民、党支部书记徐金、村会计毛炳泉违纪问题。

2015年至2018年,李厚民、徐金钟、毛炳泉三人利用职务之便共同侵占村集体利益,无偿使用村集体土地7.3公顷4年,造成集体经济损失21.8万余20188月,逊克县纪委分别给予李厚民、徐金钟、毛炳泉三人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9.黑河市爱辉区第二人民医院住院处原主任杨云松贪污新农合资金问题

201510月至2016年11月,杨云松在负责报送二院垫付的新农合患者医疗费用报销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骗取新农合资金共计32.8万余元占为己有。201811月,爱辉区监委给予杨云松政务开除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爱辉区人民检察院。

10.五大连池风景区镇政府街道助理梁战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2017年,梁战在发放高龄补贴工作中未正确履职,审核把关不严,使三个村的41名村民没有及时享受国家惠民政策,欠发村民应发放的高龄补贴款1.69万元,少发500元。2018年6月,五大连池风景区纪委给予梁战党内警告处分;对欠发村民应发放的高龄补贴款1.69万元、少发500元已完成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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