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实举报北安市通北审判庭厅长王春胜办理虚假案件及滥用职权的问题公开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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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293 更新时间:2021年08月03日14:59:14 打印此页 关闭

北安市纪委监委受理群众举报北安市通北审判庭厅长王春胜利用职务之便,帮助朋友刘洋在没有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单凭一句话录音)随意受案立案,受利益驱动越权管辖办理虚假诉讼案件;滥用职权非法冻结反映人个人账户的问题。

经查,刘洋起诉谷耀周一案是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系商事案件。该案满足正常的立案条件,北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正常受理并立案的。该案不是王春胜授意立案的,王春胜也没有这个权限。

北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据(2019)黑1181民初2787号裁定将谷耀周的账户予以冻结。原告刘洋于20191230日在北安市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理由是刘洋起诉后被告方接到立案信息,就与刘洋沟通,承诺陆续还款。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刘洋因而申请撤诉。该举报不属实,予以澄清正名。

 

中共北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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