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助推“阳光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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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261 更新时间:2021年09月01日16:08:32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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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9日至31日,北安市纪委常委付志勇带领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对兆麟小学、和平小学、北安二中、北安八中、通北二中等全市义务教育阶段5所中小学校2311名学生均衡分班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助推“阳光分班”政策落实到位。

在各中小学校“阳光分班”现场,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对基础信息数据导入、电脑随机分班、分班结果公示、家长代表抽取班主任和教师团队、公证处公证分班结果等每个环节进行了全程监督,切实做到驻在单位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确保“阳光分班”工作全程“阳光”操作,分班过程公开透明无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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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群众热切关注的“择校”“择班”“择师”等热点、难点问题,有效规范北安市2021年中小学义务教育学校秋季开学招生入学秩序,维护每位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北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提前谋划,开展“嵌入式”监督,详细了解“阳光分班”政策、各校招生人数、班额和师资情况及“阳光分班”具体操作流程,督促市教体局认真做好2021年中小学义务教育学校秋季学期“阳光分班”工作。北安市教体局根据我省关于“阳光分班”的相关要求,结合北安实际,制定下发了《2021年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实施方案》,要求各中小学校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还督促市教体局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违反分班纪律等相关问题线索,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北安市纪委监委将切实发挥派驻机构“派”的权威、“驻”的优势,持续跟踪各中小学校“阳光分班”的后续工作,重点对各中小学校电脑派位分班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查派位分班后不执行等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要求的相关责任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强化警示震慑,保持正风肃纪、高压严管的良好氛围,让每名学生在平等、公正的学习环境下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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