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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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517 更新时间:2021年09月18日14:31:27 打印此页 关闭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市近年来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如下。





一、黑河逊克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原主任孙士杰违规赠送礼品并入账核销问题。


2015年7月,黑河逊克省级农业科技园区(以下简称科技园区)申报国家级园区,评审期间,时任科技园区主任孙士杰购买玛瑙工艺品赠送给评审人员,同年年底,孙士杰开具发票在单位入账核销。同时,孙士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7月,孙士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二、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齐峰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5年以来,雷某某在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涉及多起诉讼及执行案件。2020年9月,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齐峰,接受雷某某赠送的50箱富裕光瓶白酒。2021年5月,齐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三、爱辉区上马场乡南窑地村原村主任违规操办“学子宴”问题。


2019年8月,时任爱辉区上马厂乡南窑地村主任金文君在黑河农家菜园饭店为女儿举办“学子宴”,宴请其亲戚、朋友等,收受礼金约5000元。2021年7月,金文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北安市法院五级法官助理陈志鹏、卢鹏,北安市司法局律师管理股负责人陈宇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2021年4月,北安市法院五级法官助理陈志鹏、卢鹏,北安市司法局律师管理股负责人陈宇,接受北安市兆麟法律服务所法人宋某某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21年6月,陈志鹏、卢鹏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陈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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