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开发区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和省、市纪委监委要求,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北安市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市开展开发区建设腐败问题专项举报,重点受理以下问题。
(一)责任落实方面。重点受理在开发区建设中监管缺失、缺位、失职失责、履职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
(二)土地利用方面。重点受理低价出售土地,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税费,土地出让后长期闲置不开发,违规出让、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违规调整变更土地规划用途,违规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安排安置地等问题。
(三)资产和项目管理方面。重点受理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利用下属企业侵吞国有资产,插手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帮助他人承揽工程项目,违规审批、核准、备案或未批先建,违规减免、缓缴有关费用等问题。
(四)机构编制和选人用人方面。重点受理“三超两乱”违规增加编制种类数量,违规招聘、安置工作人员,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等问题。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重点受理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娱乐,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报销费用、借用钱物,违规设立“小金库”乱发津补贴、核销有关费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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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北安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