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纪委监委严明疫情防控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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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236 更新时间:2022年10月23日08:45:50 打印此页 关闭




为层层压紧压实责任,贯彻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党员和公职人员疫情防控行为,早日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北安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严明疫情防控纪律的通知》,严明疫情防控有关纪律。

                      

通知要求       

 
严明政治纪律,落靠“四方责任”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讲政治讲大局,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坚决落实落靠“四方责任”,紧盯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疫情防控,严格执行静态管控、小区值守、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坚持纪律在前、责任开路,落靠各项防控要求。
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措施落实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之又严地落实好上级和北安市委市政府各项防控工作要求,尤其在当前静态管控期间,要坚守岗位、忠诚履职,绝不能畏缩不前、擅离职守甚至临阵脱岗,绝不能对工作部署搞选择性执行,绝不能在落实封控管控措施上搞形式主义,绝不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改进工作作风,严禁失防失守
要充分认识此轮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动心态,严格落实“早、快、准、严、细、实”要求,迅速响应、果断决策、高效处置,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有效控制疫情,绝不能消极应付,更不能玩忽职守。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行动迟缓、弄虚作假,重要紧急信息、重大突发情况必须第一时间管控、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告,确保信息传递及时、指挥联络畅通,绝不能迟报、漏报、错报,绝不能瞒报、谎报,贻误战机。严禁弄虚作假、以权谋私,严防在疫情防控中利用职务职权便利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
正确传递信息,严禁造谣传谣
全市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密切关注官方媒体发布的疫情信息,自觉释疑解惑、正本清源,引导身边群众积极配合防控工作,绝不能在微信群、朋友圈擅自发布未经官方证实的小道信息、不实信息或谣言,绝不能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或发表有关疫情的不当言论。要严格遵守有关工作规定,不得通过互联网、社交软件等方式或平台,擅自发布、传播、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资料。
加强自我约束,发挥带头作用
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防控措施,从严约束自己和家属,按要求积极配合静态管控、小区值守、卡点查验、流调溯源、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自觉按时进行核酸检测,绝不能耍特权、搞特殊,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任何借口妨碍、干扰、影响疫情防控指令落实。要带头抓好疫情防控值班值守,不得脱岗、空岗、漏岗。涉及本人及家属与疫情有关的个人信息和生活行程轨迹,如果流调需要必须如实报告,严禁隐瞒不报、漏报。
                     
通知指出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坚决守护好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放在心上、挺在前面,牢记“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靠前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对在疫情防控中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敷衍应付、畏缩不前、擅离职守等问题,特别是出现防控漏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积极上前、主动作为、忠诚履职中出现的偏差失误,严格依照“三个区分开来”,科学界错、合理容错、及时纠错,消除党员干部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凝聚疫情防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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