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顺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以案促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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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5739 更新时间:2023年02月03日08:53:49 打印此页 关闭

“周从武为他人在医疗器械销售等方面谋取私利并收受钱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近日,在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卫生系统“以案明纪”警示教育会上,李家镇中心卫生院原院长周从武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引起了在场党员干部的震动。

  “昔日的同事收受医疗‘回扣’,沦为了‘阶下囚’。我既惋惜又深受警醒,一定引以为戒、管好自己,守好廉洁底线。”在参加完警示教育会后,多名乡镇卫生院干部深有感触。

  而这一“以案明纪”警示教育会的召开,源于顺庆区纪委监委的一份纪检监察建议书。2021年9月,针对周从武案暴露出的收受医疗耗材“回扣”问题,区纪委监委向区卫生健康局发出一份纪检监察建议书。

  同样的情形也发生在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原局长熊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审查调查后,按照“一案一剖析、一案一建议”的要求,由区纪委监委承办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党风政风监督室等部门围绕该单位在干部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共同会商、找准“病灶”、剖析“病因”,向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出了3条具体纪检监察建议。

  查办案件重要的是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堵塞制度漏洞。2021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积极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主动灵活、针对性强的优势,先后向16个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0份,提出建议31条,督促责任单位约谈提醒43人、修订完善制度32项,推动有关部门、行业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机制。

  为防止建议书一发了之,区纪委监委按照“谁建议谁督促”的原则,由相关责任科室通过现场抽查、个别回访、书面报告等形式,对被建议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逐项“过筛子”,坚决防止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现象。同时,将纪检监察建议书采纳和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对敷衍应付、不采纳不执行、不按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的单位及个人从严追责问责。

  “我们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思维,精准剖析问题、精确提出措施、精细督促落实,逐份核查每一份纪检监察建议书的执行情况,确保建议落到实处,切实做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批问题、规范一类行为、完善一套制度。”顺庆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四川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徐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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