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五一”期间纪律要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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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66 更新时间:2023年04月28日14:55:39 打印此页 关闭
“五一”假期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纪律要求公告如下:
严明纪律规定,做到令行禁止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借节日之机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以各类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严禁组织、参与由公款支付或由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垂钓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违规借用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参与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严禁带班值班期间饮酒、擅自脱岗漏岗顶岗。
加强教育管理,压实主体责任
全市各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近期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吸取教训,恪守廉洁自律底线。同时,要加强单位内部的监督管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强化监督检查,保持高压态势
市纪委监委将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从严从重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始终保持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压态势。





举报微信:北安市纪委监委(公众号)

举报电话:0456-6426074




    
中共北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北安市监察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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