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纪委监委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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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918 更新时间:2023年06月14日10:24:53 打印此页 关闭
端午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要求,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结合全市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工作部署,现将近年来我市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黑河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原党委书记、校长王书义违规赠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6年,王书义在任五大连池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期间,多次借传统节日、生病住院、女儿结婚之机违规向屈某某赠送礼金共计7万元。王书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2月,王书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调研员。
二、嫩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贺军、稽查员冯立东违规停放公车问题。20223月,贺军与冯立东在执行公务后,未将驾驶的公务用车停放在指定地点。20226月,贺军、冯立东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三、北安市综合执法局铁西中队中队长袁绍双违规举办“升学宴”问题。20226月,袁绍双在北安市七道街银财酒店举办“升学宴”,收受礼金0.32万元。202212月,袁绍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五大连池市新发镇财政所原所长王永江违规核销招待费问题。20112017年,王永江以虚开燃油和办公经费发票的方式套取资金2.99万元,用于核销招待费。20232月,王永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逊克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主任赵永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7年,赵永明在无上级部门要求及相关文件依据的情况下,违规为单位职工发放优秀职工奖励、加班补贴、值班补贴等共计2.66万元。赵永明还有其他违纪行为。20234月,赵永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近年来,全市狠抓节点作风建设,尚俭戒奢的时代新风进一步弘扬,风清气正的良好态势进一步巩固拓展。但“四风”问题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顽瘴痼疾仍未根除,不正之风滋生腐败、腐败助长不正之风,由风及腐、风腐一体问题需高度警惕。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镜、以案为戒,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时刻绷紧纪律之弦,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作斗争,远离“节日病”,廉洁过假期。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有关部署要求,切实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时刻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斗争精神抓作风、反“四风”,永远吹冲锋号。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纠治“四风”情况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标尺,一以贯之,以坚守节点的有力举措推动风气持续向好。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紧盯公款吃喝、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舌尖上的浪费”、以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节日多发问题,以及隐藏在高档酒、“天价烟”奢华包装背后的享乐奢靡现象,加强监督检查,严查快处违规违纪行为,并深挖细查背后是否存在利益勾兑、权钱交易等问题。

中共黑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黑河市监察委员会  
20236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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