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北安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工作会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杜鑫主持。
会议传达了《黑龙江省联合惩戒行贿人工作办法(试行)》,审议通过了《北安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和北安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2023-2027年)>的工作措施》,研究部署了当前和下一阶段全市反腐败协调工作任务。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市审计局等5家成员单位先后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全市反腐败工作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树牢“一盘棋”思想,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以“三不腐”一体推进理念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各成员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在全市反腐败工作中找准职责定位,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形成反腐败工作强大合力。要发挥职能作用。结合自身职能,依纪依法查处腐败案件,掌握腐败问题发生的新规律、新特点,努力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推动党纪政务处分和刑事、行政处罚有效衔接。要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探索改进工作方法,健全完善上下贯通、左右协调、运转有序、协同高效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效。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霍立东,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韩海军,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占领,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闫海龙,以及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