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纪委监委坚持从严管理与激励担当作为相统一,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拳打击诬告陷害行为,狠刹诬告歪风,持续释放向诬告者亮剑、为清白者撑腰的鲜明导向,着力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全省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健全协作机制,强化联合作战,凝聚工作合力,联合制定工作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工作会商、问题线索双向移送等工作机制,多次召开关于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连续9个月在公众号发布《省纪委机关、省监委、省公安厅关于惩治诬告陷害行为的通告》,有效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两种力量、双重作用,形成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强大合力。
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向市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20件,其中公安机关受(立)案19件,给予治安管理处罚12人,移送审查起诉1人,纪检监察机关对诬告陷害人立案1人。市纪委监委协助市委制定出台《北安市容错纠错免(减)责试行办法》,为24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公开澄清正名。
北安市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将持续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效,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规范检举控告秩序,持续加压用力,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打击和治理力度,让诬告陷害者心有所畏,让干事者敢有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