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纪委“四项举措”狠抓信息报送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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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746 更新时间:2017年06月19日10:10:18 打印此页 关闭

        北安市纪委把做好信息报送作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硬指标,采取“四项举措”,狠抓信息报送工作的落实。一是强化领导,建立组织保障。成立由一名纪委常委任组长,一名监察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研究室、宣教室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总负责全市纪检监察信息的报送工作。同时,明确全市各基层单位也相应成立由纪检书记(组长)任组长,相关股室办(站所)为成员的领导组织,并配备专职信息员,分别做好信息的领导和审核上报工作。通过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信息报送组织体系,保障信息报送工作有序进行。二是明确任务,形成有效机制。按照上级纪委《关于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下发《北安市纪委关于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基层纪委、纪检组及委局内各室的信息报送任务,要求各纪(工)委、纪检组和委局机关各室,对上报的信息在经负责人把关后,必须在每月15日前统一报送到市信息报送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尤其是对时效性较强的信息要及时上报。对其中有价值的信息在经领导小组把关梳理后,由专职信息员逐级上报,形成及时有效的信息报送机制。三是注重质量,打造精品工程。把信息质量作为信息报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所有上报的信息力求体现时效性和前瞻性;力求彰显新意,有所借鉴;力求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在信息编写中,对每一词、每一句都认真推敲,准确使用各种数据和标点符号,努力使每一个上报的信息都成为一个精品。四是纳入考核,严格兑现奖惩。把信息报送工作纳入考评体系,对各纪(工)委、纪检组及委局内各室信息报送工作,按照《纪检监察信息计分排名办法(试行)》进行考评,每季度通报报送及采用情况,并进行统计排名。同时,将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标准》。年底,对在信息报送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那些不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所报信息存在不切实际、抄袭,甚至对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的单位,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或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通过考评,逐步使做好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工作成为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和素质的一种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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