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工)委(党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黑河市纪委六届二次全会的要求部署,现就强化监督管理,深入推进纠正“四风”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深化作风建设。各党委(党组)要把抓好纠正“四风”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对照本单位本部门制定的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制度,认真开展“回头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充分认识到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以敢作敢为、善作善为的担当精神,驰而不息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 “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
二、严格监督管理,把纪律挺在前面。要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筑牢纪律“高压线”。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风党纪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着力解决部分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打擦边球”的心理等问题,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三、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各党委(党组)要认真总结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现有成果,同时把好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完善的监管制度和有效的工作机制,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建立督办监督机制,基层纪委书记是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舆情监督员,要充分发挥“探头”作用,从2017年起,各纪委(纪检组)每半年要向市纪委报告一次整治违反八项规定问题情况,每年最少查办1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的案件或报送2条涉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问题线索(本系统或其它系统均可)。市纪委将不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纠治违反八项规定问题情况进行督办,重点督查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并对“零报告”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和实地监督检查。
四、强化问责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各纪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针对违规问题,从严监督执纪。对“四风”问题查处不力、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的,市纪委将视情况予以问责,对一年中“零查处”、“零报告”违反八项规定问题的纪委(纪检组),市纪委将约谈纪委(纪检组)主要领导;对因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不力被上级纪委或媒体点名通报、曝光批评的单位,其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向市纪委做出书面检查;对纠正“四风”走过场或发现问题不严肃处理的单位和部门,市纪委将派出专项巡察组,对其开展专项巡察;对“四风”问题听之任之、甚至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中共北安市纪委办公室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