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集贤:积极探索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贯通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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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73 更新时间:2021年11月11日08:55:30 打印此页 关闭

黑龙江省集贤县委积极探索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优势互补的工作模式,推进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贯通融合,增强监督合力。

  “我们通过巡驻联动,使巡察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从各自为战转变为协同作战,更好地统筹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督质量和效果更加明显。”县纪委监委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纪检监察组干部李玉清在参加巡察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时说。

  为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熟悉党规党纪的工作优势,每轮巡察都从派驻纪检监察组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参加巡察工作,充实巡察专业力量。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通过参与巡察工作,也进一步明确对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开展日常监督的方向。据统计,该县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参加巡察工作共计12人次。

  推动信息共享,探索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巡察机构信息交流机制。巡察组进驻前,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日常监督情况,提出重点巡察对象和巡察建议,提高巡察监督的针对性,与巡察组就被巡察单位权力运行关键点、内部管理薄弱点及问题易发风险点进行会商研判,为明确巡察重点、制定巡察方案提供有效参考。

  “我们除定期在巡察组内通报情况外,还将巡察发现的被巡察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移送给派驻纪检监察组,请他们监督被巡察单位整改,取得了边巡、边移、边改的实效。”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王继龙说,“巡察结束后,我们把在巡察中发现的被巡察单位的问题逐一梳理定性,将倾向性、典型性问题通报给派驻纪检监察组,为其开展日常监督提供依据。”。

  派驻纪检监察组还要参加巡察反馈会、列席被巡察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并与巡察组共同会审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和报告。“我们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建立整改督查台账,督促驻在部门进行深入整改,督促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尤其是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倾向性、典型性问题,我们与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共同剖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切实抓好廉政风险点防控。”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刘汉文说。集贤县学生餐问题机动式巡察结束后,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立即下达监察建议,要求学校立行立改,完善相关制度6项。

  据介绍,去年以来,集贤县委共开展5轮巡察,反馈问题903个,通过巡驻联动模式,已督促完成整改721个。(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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