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市监察委检查《监察法》贯彻执行情况

分享到:
点击次数:191 更新时间:2023年10月14日09:24:55 打印此页 关闭

10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春清率检查组一行深入北安市监察委员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先后深入信访接待室、“走读式”谈话室、机关办公区开展调研,随后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关于《监察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杜鑫同志出席会议并作汇报。  

微信图片_20231023092720.jpg

检查组在听取汇报后对市监察委员会贯彻实施《监察法》取得的良好成效给予充分肯定,检查组各成员就我市监察委员会工作分别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指出,《监察法》突出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了国家监察全覆盖,推动了反腐败工作法治化。市监察委员会在贯彻落实《监察法》工作中重视程度高,充分发挥监察职能,实现了监察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

微信图片_20231023092727.jpg

检查组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强化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大《监察法》的宣传贯彻力度,提高全民知法、懂法、守法意识。结合北安实际,进行有计划、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察合力,继续深化法治政府专项监督,推动依法行政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针对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门、岗位、人员,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好监察工作,形成区域性一体化监督合力。要强化贯彻落实,提高监察水平,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把握形势正确判断,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充分调动干部的主动性,保护广大干部大胆开拓创新、敢于担当作为的积极性。市人大常委会将在监督中全力支持市监察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为推动我市各项事业全面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微信图片_20231023092732.jpg

下一步,市监察委员会将以此次调研检查为契机,继续抓好《监察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履行好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用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助力“四新”北安建设。

上一条:紧盯关键 压实责任 推动驻在部门重点项目优质高效地开展 下一条:《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惩治诬告陷害行为和澄清正名工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