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纪委有效抓好办案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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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701 更新时间:2017年06月19日10:14:05 打印此页 关闭

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要求,北安市纪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办案安全。一是规范纪律审查相关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学习,提高办案人员工作责任感,增强安全意识。二是加大责任落实力度。按照“谁领导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查办案件和办案安全“一岗双责”,在办案过程中,对办案人员执纪执法、办案手续、办案设备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提高办案安全保障。进一步完善谈话室软硬件建设,要求各检查室在纪律审查过程中,需要谈话取证的,一律到谈话室进行,配备录音、摄像等设备,对办案全程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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