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九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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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8197 更新时间:2017年06月20日15:40:31 打印此页 关闭

      2012年12月30日召开的黑龙江省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规定》要求:

  一、要密切联系群众,落实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着力抓好民生工作;

  二、要改进调查研究,注重调研实效,在切实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健全调研制度,坚持轻车简从,改进警卫工作;

  三、要精简会议活动,控制数量规模,提高会议活动实效,严格审批程序;

  四、要精简文件简报,减少文件简报数量和篇幅,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和时效;

  五、要规范出国(境)管理,合理安排出访,严格控制出访规模及时限;

  六、要简化接待工作,简化调研和政务接待,不搞礼仪性迎来送往,不悬挂或张贴标语横幅,不安排宴请;

  七、要改进新闻报道,简化会议活动新闻报道,精简全省性会议活动新闻报道,规范考察调研活动和重大专项工作新闻报道,加强新闻报道统筹;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牢记“两个务必”,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

  九、要加强读书学习,加强理论武装,大力弘扬优良学风。

注:群众发现疑似违纪违规问题,可以利用身边的手机、照相机、摄像机随手拍摄,将拍摄的图片、影音等资料,附上文字说明(时间、地点、人员等必要信息)发送到举报邮箱

 

 

    中共中央政治局2012年12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一、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

  二、 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 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 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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